| 關 鍵 詞: |
漫遊;第一類電信;強制漫遊命令;NCC;爭議調處 |
| 中文摘要: |
亞太電信與臺灣大哥大間的「漫遊」(roaming)爭議,除了表面上的電信法第十一條第二項適用問題外,背後更涉及促進設施型競爭(facilities based competition)、促進業者投資、鼓勵新進業者進入市場及消費者保護等利益的考量。本文觀察美國聯邦通訊傳播委員會(強制)漫遊命令的演變,比較美、臺兩地管制的差異,建議我國管制機關日後宜事先建構完整的遊戲規則,大膽相信市場機制,並在紛爭出現時發揮定紛止爭的功能,始得收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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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與問題提出 貳、美國 FCC「強制漫遊命令」的演變 參、FCC 強制漫遊命令的啟示 肆、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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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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