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 ;都市更新;都市計劃 |
中文摘要: |
2016 年 3 月 31 日訂定了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共計 19 條,以作為臺北市政府有效推動都市計畫任務之手段。希望能由公辦都市更新,重新贏回市民對都市更新實施之信賴,並且有效帶動民辦都市更新,使臺北市窳陋地區或危險建築物,能儘速更新,改善市民居住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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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實施辦法之基本問題與評析 一、法律位階過低,難以成為公辦都更之堅強厚實基礎 二、公辦都更實施要件及其類型 三、公辦都更實施方式 四、公辦都更審議程序及效力 五、公辦都更實施之前提要件:通盤劃定都市計劃 六、公辦都更經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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