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陪審制;大陪審團;小陪審團;訊問;評議 |
中文摘要: |
使用陪審團解決法律糾紛,實質上乃是英美等國法律傳統的重要特徵,時值臺灣另一波司法改革之際,是否應該借鏡陪審制度以擴大人民參與審判,猶有討論的空間。陪審團區分為大陪審團與小陪審團,前者職司起訴,後者負責審判。美國社會普遍肯定陪審制度在維護民主制度、對抗國家權力與深化人權保障上仍具有重要的作用,並在肯認陪審制度存在許多缺陷的前提下,仍然認為就保障人權而言,陪審團制度仍勝過任何其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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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陪審制度之源起 參、英國陪審制度 肆、美國陪審制度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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