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行政罰法;便宜原則;職權主義;合義務之裁量;微罪不罰;職務密度 |
中文摘要: |
國內對便宜原則之探討十分有限,而此制度在德國運作已久,故不得不以德國法制及文獻作為主要之借鏡,因此本文將先以德國違反秩序罰法第四十七條有關便宜原則之規定為主,透過對該條文之說明,以了解便宜原則在行政罰中之意義及有關之事項。其次,將針對我國法制之狀況,先釐清便宜原則之概念,及其與行政罰法第十九條之界限,另亦提出此原則在我國適用之依據。再者,進一步撿討我國法規之規定及學者之見解,以明瞭此原則在我國適用之現況。最後,將對便宜原則應有之內涵,以及修法與解釋之建議,提出個人淺見,以供日後適用時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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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行政罰上便宜原則之概念 參、德國法相關之規定 一、德國違反秩序罰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 二、便宜原則之根據 三、合義務之裁量 四、管轄權 五、停止追究之效力 六、刑事行為與違反秩序行為之牽連 七、停止決定之方式 八、停止理由 九、救濟 肆、我國法制狀況 一、概念釐清及適用根據 二、現行規定之檢討 三、學者見解之檢討 四、建議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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