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專業簽證;行政管制體系;國家責任;行政與技術分立 |
中文摘要: |
在國家賠償實務上近來引發有關「行政與技術分立」制度的重大爭論,亦即,一項經過建築師以及專業技師簽證的建築案,若因為可歸責於簽證者的事由以致於出現錯誤,並因而發生建築物毀損的意外事件,核發建造執照以及使用執照的建管機關應否負擔國家賠償責任?與此一問題密切相關的爭議是,建管機關對於經過專業技師簽證的事項是否仍有實質審查的義務?眾所矚目的「東星大樓 國家賠償案」之主要爭執點即是在此。本文將嘗試由專業技師的法律地位、其與行政部門的分工關係以及合理的責歸屬等角度來探討此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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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專業簽證制度」作為私人參與行政業務的模式之一 一、「行政與技術分立」原則與「專業簽證制度」之概述 (一)「行政與技術分立」原則 (二)「專業簽證制度」概說--以建築簽證為例 1. 建築法 2. 建築師法 3. 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4. 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項目審查及簽證項目抽查作業要點 5. 小結 二、「專業簽證制度」與其他「私人參與行政業務模式」之比較 (一)「專業簽證制度」與「行政委託制度」 1. 「行政委託」制度概述 2. 不應將「專業簽證制度」解釋為「行政委託制度」 (二)「專業簽證制度」與「專業參與」 (三)「專業簽證制度」與「行政助手」 (四)小結 參、「行政與技術分立」立法政策與「國家賠償」之關係 一、「專業簽證制度」放鬆「直接管制密度」,但未改變行政管制的範圍 二、由風險分配之角度來思考「專業簽證制度」下之國家賠償責任 三、「施工勘驗疏失」之國家賠償責任 四、東星大樓國賠案的個案檢視 (一)核發建造執照部份 1. 東星大樓申請建照以及興建時相關建築法令之概況 2. 簽證錯誤與損害間的因果關係 (二)勘驗義務部份 1. 法令檢視 2. 台灣高等法院之見解:牴觸母法之地方法令無效 3. 最高法院之見解:執行地方法令之行為即使違法亦不構成故意過失 4. 本文簡評:地方超前立法所引起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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