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政府資訊公開;閱覽卷宗制度;個人資料保護;第三人異議;秘密審理;暫時性權利保護 |
中文摘要: |
「政府資訊公開制度」是人民「知的權利」能夠落實之關鍵機制。人民「知的權利」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能影響人民參與政府決定的深度與廣度,所以它與「民主化」有關。再者,它也是人民事後監督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的重要憑藉,所以它與法治有關。此外,尋求政府資訊公開也可能出於個人自身利益的考量。但如同任何一項制度一般,「政府資訊公開制度」必須在「公開」所帶來的正、反效應間謀求衡平。本文的任務之一便是在衡平上述法益衝突的取向下,提出「政府資訊公開制度」的具體執行措施。本文的第二項任務在於探求如何於執行政府資訊公開法制時,保障第三人之權利。最後,若在政府資訊公開制度的任何一項環節引發爭執,如何提供當事人適切的爭訟程序,更是落實政府資訊公開制度極為關鍵的問題,這將是本文第三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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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序言 貳、政府資訊公開法制之執行 一、政府資訊公開與其他制度之關係 二、政府資訊公開之方式 三、政府資訊公開之專責機構 參、政府資訊公開程序中對於第三人之保障 一、公開前應徵詢當事人之意見 二、「涉及第三人之資訊」是否公開應考量相衝突之各項法益 肆、政府資訊公開事件之救濟程序 一、申請人之救濟 二、第三人不服公開資訊決定之救濟 三、當事人請求不予公開被駁回之救濟 四、行政機關應主動公開而未公開事件之救濟程序 五、其他有關救濟程序之設計 附錄一:德國「聯邦資訊自由法」中文摘譯 附錄二:德國「聯邦資訊自由法」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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