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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違法吸金案:銀行法與證券交易法之交錯/最高院 105 台上 1371 判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戴銘昇
出版日期: 2016.11.28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法學雜誌第 308 期/129-133 頁
頁  數: 5 點閱次數: 4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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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戴銘昇
關 鍵 詞: 違法吸金(老鼠會吸金龐氏騙局)準收受存款證券交易法上之有價證券投資契約證券詐欺
中文摘要: 若係一家非銀行之公司欲用使加入為股東之名義向大眾吸收資金而給付股息(假設很豐厚,構成與本金顯不相當之要件),此公司倘已依照證券交易法程序進行,能否阻卻違法?反之,若此公司就是為了違法吸金,其既非銀行、又未遵守證交法之程序,應依何法處斷?而學說及實務上目前的做法,是否恰當?
目  次: 壹、違法吸金罪內涵之辯正
貳、銀行法與證券交易法之交錯
參、本案簡評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戴銘昇,違法吸金案:銀行法與證券交易法之交錯/最高院 105 台上 1371 判決,台灣法學雜誌,第 308 期,129-133 頁,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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