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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歐美跨境資料傳輸新框架-從歐美安全港協議無效談起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孫鈺婷
出版日期: 2016.07.15
刊登出處: 台灣/科技法律透析第 28 卷 第 7 期/22-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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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資料傳輸歐美安全港協議一般資料保護規則隱私權
中文摘要: 科技日新月異,日常生活亦因網際網路更加全球化,資訊流通亦是,然而涉及資料跨境傳輸,在虛擬無國界的網路空間中,個人隱私究竟該如何保護,即因各國面對隱私保護的態度,甚至文化差異,而有不同管制,雖然科技發展日新月異,資料之跨境傳輸仍充滿挑戰,未來之發展難以預測,法律框架也可能因科技進步而發生變化,隨著歐盟與美國在此議題上之角力,究應如何尋求隱私保護與資料自由流通二者間的平衡,值得持續關注。
目  次: 壹、前言
貳、從 Schrems vs. Data Protection Commissioner 案觀察歐美資料傳輸協議
一、歐盟法院判決認歐美安全港協議無效
二、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關於資料傳輸之規定
三、歐美協商之隱私權盾牌協議與目前過渡期間替代方案
參、歐盟第 29 條資料保護工作小組關於歐美隱私權盾牌協議之建議
肆、結論:歐美跨境資料傳輸的下一步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孫鈺婷,歐美跨境資料傳輸新框架-從歐美安全港協議無效談起,科技法律透析,第28卷第7期,22-30頁,201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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