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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頂新油品案-評彰化地院 103 年度矚訴字第 2 號、104 年度訴字第 314 號刑事判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柯耀程
出版日期: 2016.12.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裁判時報第 54 期/50-56 頁
頁  數: 7 點閱次數: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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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柯耀程
關 鍵 詞: 攙偽假冒食安法抽象危險犯
中文摘要: 歷年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均無對於食品規範所謂「攙偽或假冒」的概念,做具體及明確的詮釋,唯有透過解釋的方式以探求概念的意涵,不論解釋的方式為何,既屬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規範者,自應以規範的目的,作為解釋的依據。
目  次: 本案事實
爭點
判決理由
簡評
壹、系爭事實的結構
貳、概念與適法的解析
參、評釋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柯耀程,頂新油品案-評彰化地院 103 年度矚訴字第 2 號、104 年度訴字第 314 號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 54 期,50-56 頁,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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