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告訴人申請閱覽刑事偵查卷宗事件之審判權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昱梅
出版日期: 2016.11.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170 期/12-14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832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林昱梅
關 鍵 詞: 閱覽卷宗審判權檔案法資訊公開政府資訊公開法
中文摘要: 刑事偵查案件告訴人於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向地檢署申請閱覽卷宗遭拒,於該事件,行政法院是否有審判權?
目  次: 壹、爭點
貳、解析
參、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昱梅,告訴人申請閱覽刑事偵查卷宗事件之審判權,月旦法學教室,第 170 期,12-14 頁,2016年11月15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