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購買授權
功能介紹
預約服務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司法判解
行政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意見回饋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最高法院就營業秘密保護案件之舉證程度予以闡明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莊郁沁
出版日期:
2017.03
刊登出處:
台灣/
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
/
106 年 3 月號
/8-9 頁
頁 數:
2
點閱次數:
955
下載點數:
8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
(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營業秘密
;
舉證責任
;
損害賠償
中文摘要:
侵害營業秘密事件,往往存在當事人一方而蒐證困難,故一方面降低主張者舉證之證明度,另方面課他造對主張者之釋明負具體答辯之義務。而公司所提調查報告書既已復原部分,指明係營業秘密,並請求傳喚證人證明復原過程,能否謂公司就其主張侵害營業秘密之事實未盡釋明義務,尚非無疑。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莊郁沁,最高法院就營業秘密保護案件之舉證程度予以闡明,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106年3月號,8-9頁,2017年03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