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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自辦市地重劃中重劃會執行職務的法律性質/最高法院 104 年台上字第 2118 號判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辛年豐
出版日期:
2017.02.14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313 期
/179-184 頁
頁 數:
6
點閱次數:
2417
下載點數:
24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辛年豐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私法自治
;
行政委託
;
自辦市地重劃
;
重劃會
中文摘要:
自辦市地重劃,是由參加市地重劃之土地所有人自行組成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本於私法自治之原則所作成之土地重劃分配,具有高度之自治性與相當之自主性,與行政委託之意義並不相同,並無上下隸屬或服從之關係存在。
目 次:
裁判摘要
相關法條
關鍵字
裁判簡評
壹、自辦市地重劃的公共意涵
貳、自辦市地重劃會執行職務的法律性質
參、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辛年豐,自辦市地重劃中重劃會執行職務的法律性質/最高法院104年台上字第2118號判決,台灣法學雜誌,第313期,179-184頁,2017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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