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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我國規費法實施 12 週年之回顧與展望-以行政法院判決與行政解釋函令為分析對象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廖欽福
出版日期: 2014.05
刊登出處: 台灣/財稅研究第 43 卷 第 3 期/51-78 頁
頁  數: 23 點閱次數: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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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廖欽福
關 鍵 詞: 規費公課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法律保留原則使用者付費
中文摘要: 規費與租稅、受益費、與特別公課等並列,構成所謂財政憲法上的「公課」體系,為現代財政國家之重要財政工具之一,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亦影響人民公平負擔國家整體財政需要之實現。我國「規費法」在 2002 年通過施行,為我國規費法制化,邁向一個新的起點。規費法實施 12 週年以來,仍有諸多問題,可以從學理上加以檢視,本文乃以行政法院相關判決與行政解釋函令,全盤進行歸納分析,分別就「規費概念之再釐清」、「規費分類標準之歧異與衝突」、「規費收取標準之建立」、「規費之轉嫁與免徵、減徵或停徵」等法律課題,提出檢討與建議,期待能達成「健全規費制度,增進財政負擔公平,有效利用公共資源,維護人民權益」、「規費之徵收合理化及制度化,以維護民眾權益,有效利用公共資源,促進國民財政負擔公平,並落實使用者、受益者付費等個別報償原則」之現代法治國家與財政國家的憲法要求。
目  次: 壹、問題提出:幾則新聞回顧與省思
貳、規費概念之再釐清
參、規費分類標準之歧異與衝突
肆、規費收取標準之建立
伍、規費之轉嫁與免徵、減徵或停徵
陸、展望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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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欽福,我國規費法實施 12 週年之回顧與展望-以行政法院判決與行政解釋函令為分析對象,財稅研究,第 43 卷 第 3 期,51-78 頁,2014年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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