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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世代對立與不公平的代價-從大法官解釋第 745 號談起(一)
編著譯者:
鍾慶豐
;
吳姿慧
出版日期:
2017.05.26
刊登出處:
台灣/
法務通訊
/
第 2852 期
/7-10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557
下載點數:
16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法務通訊雜誌社
(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量能課稅原則
;
客觀淨值原則
;
公寓大廈管理費
;
列舉扣除額
中文摘要:
雖然「量能課稅的客觀淨值原則」之下位實質課稅原則在釋字 420 號解釋後,已成為一個憲法位階的租稅法律原則之核心所在,而稅捐稽徵法在 98 年也跟著修改相關規定,將該號解釋之精神明文化。但仍有一些現行法令未予即時修正,造就了 106 年 2 月 8 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針對薪資所得未許實額減除費用是否違憲乙案做出了第 745 號解釋。
目 次:
實質的公平正義-量能課稅的客觀淨值原則
不公平的稅賦制度產生-稅基認定的歧異?
另一個罔顧量能課稅之的例子-公寓大廈管理費支出
國富在於民生,國強在於民享
(以上刊載本期)
(以下待續)
「全球化」是資方貿易武器或貧窮製造機?
消除世代對立、共創和諧未來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19、23 條 (36.01.01 版)
所得稅法 第 11、14、17 條 (105.07.27 版)
公司法 第 12、154 條 (104.07.01 版)
公平交易法 第 15 條 (104.06.24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420 號
釋字第 588 號
釋字第 621 號
釋字第 745 號
最高行政法院 81 年判字第 2124 號 判例
相關函釋:
台財稅字第 831583118 號
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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