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沒收;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強制處分;追徵 |
中文摘要: |
本文擬先就本次新法修正之部分作重點式說明,並簡要討論此次新法與行政執行程序間可能產生之各種適用問題。而本次修法可能致生之刑事實體法或程序法疑義部分,因非欲討論之核心,仍留待學界與實務之大能先進討論完善,合先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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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規修正重點 一、定義刑事訴訟法之「沒收」概念 二、列明「得沒收之物」範圍與扣押方式 三、增加扣押令狀及其例外之規定 四、沒收物修正為得「變價」 (以上刊載本期) (以下待續) 五、增訂單獨宣告沒收程序 六、增列沒收於有罪判決主文與理由記載事項 七、將沒收納入協商程序中 八、增訂第三人參與刑事本案沒收程序 九、增訂沒收物發還及執行之規定 十、增設強制處分專庭、專股 十一、增列「因犯罪而得行使之債權」不受影響 參、修正後對行政執行程序之影響 一、行政執行與新法禁止處分間之關係 二、囑託執行之相關問題 三、「第三人」參與程序及救濟 肆、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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