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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再評沒收制度修正對行政執行程序之影響-以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為中心(一)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張峻嘉
出版日期: 2017.08.04
刊登出處: 台灣/法務通訊第 2862 期/3-5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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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法務通訊雜誌社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沒收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強制處分追徵
中文摘要: 本文擬先就本次新法修正之部分作重點式說明,並簡要討論此次新法與行政執行程序間可能產生之各種適用問題。而本次修法可能致生之刑事實體法或程序法疑義部分,因非欲討論之核心,仍留待學界與實務之大能先進討論完善,合先述明。
目  次: 壹、前言
貳、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規修正重點
一、定義刑事訴訟法之「沒收」概念
二、列明「得沒收之物」範圍與扣押方式
三、增加扣押令狀及其例外之規定
四、沒收物修正為得「變價」
(以上刊載本期)
(以下待續)
五、增訂單獨宣告沒收程序
六、增列沒收於有罪判決主文與理由記載事項
七、將沒收納入協商程序中
八、增訂第三人參與刑事本案沒收程序
九、增訂沒收物發還及執行之規定
十、增設強制處分專庭、專股
十一、增列「因犯罪而得行使之債權」不受影響
參、修正後對行政執行程序之影響
一、行政執行與新法禁止處分間之關係
二、囑託執行之相關問題
三、「第三人」參與程序及救濟
肆、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張峻嘉,再評沒收制度修正對行政執行程序之影響-以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為中心(一),法務通訊,第 2862 期,3-5 頁,2017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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