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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事前審查所為何事?-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四號解釋簡評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劉靜怡
出版日期: 2017.07.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雜誌第 267 期/194-201 頁
頁  數: 8 點閱次數: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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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劉靜怡
關 鍵 詞: 事前審查商業性言論化妝品廣告即時權利救濟
中文摘要: 司法院釋字第 744 號解釋指出,保障資訊的自由流通,以便讓人民有取得充分資訊及自我實現之機會,是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目的。而對於化粧品廣告,是宣傳化粧品效能的宣傳方法,目的在於促進銷售,其本質乃商業性質的意見表達,屬於商業性言論。
目  次: 壹、問題何在?
貳、釋字第七四四號解釋說了什麼?
參、評析
一、商業性言論的重新定位
二、大法官重訪「事前審查」
三、應該如何健全化人民「獲立即司法救濟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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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靜怡,事前審查所為何事?-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四號解釋簡評,月旦法學雜誌,第 267 期,194-201 頁,2017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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