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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行政機關「標準作業流程」之法律性質-以臺北市政府網站公告之 SOP 為中心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詹鎮榮
出版日期: 2017.09
刊登出處: 台灣/法令月刊第 68 卷 第 9 期/47-74 頁
頁  數: 25 點閱次數: 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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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詹鎮榮
關 鍵 詞: SOP標準作業流程行政規則行政規則之生效下達網站公告正當行政程序行政透明性
中文摘要: 行政機關為執行具持續性或反覆性特徵之特定行政任務,就相關作業以流程圖示方式所訂定之「標準作業流程」(SOP),在實務上因多未踐行下達程序,故多不被定性為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所稱之行政規則,毋寧僅視為是單純之行政內部作業文件而已。然此等具一般、抽象規範特性之行政 SOP 若已於行政機關網站上公告,本文認為應肯認其具有下達之替代性功能,而可認定業已踐行行政程序法第 160 條所規定之生效要件,屬「已生效之行政規則」;對於訂定機關、下級機關及屬官皆有拘束之效力。更甚者,若行政 SOP 依其規範內容具有間接外部效力者,則違反該類行政 SOP 所作成之行政決定的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更可以違反平等原則及其所衍生之行政自我拘束原則為由,指摘具體行政決定之違法性。
目  次: 壹、問題之提出
貳、行政 SOP 之法律性質
一、行政 SOP 之概念理解與特徵
二、行政 SOP 法律性質釐清之嘗試
參、行政 SOP 訂定之正當行政程序及生效
一、擬定階段之正當程序要求
二、下達或發布階段之正當程序要求
肆、行政行為違反行政 SOP 之法律效果
一、對內效力行政 SOP 違反之法律效果
二、對外效力行政 SOP 違反之法律效果
三、小結
伍、結論及建議
一、總結
二、行政 SOP 制度興革建議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詹鎮榮,行政機關「標準作業流程」之法律性質-以臺北市政府網站公告之SOP為中心,法令月刊,第68卷第9期,47-74頁,2017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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