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支付命令;侵權行為;原因事實;訴訟標的;一事不再理;程序權保障 |
中文摘要: |
近年來在臺灣社會中,詐騙集團極為猖獗,犯罪手法推陳出新,民眾受害層面頗廣,更有利用督促程序而遂行犯罪者,此種社會現象亦為司法人員所應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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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督促程序修法前後之差異:確定支付命令既判力之有無 貳、訴訟標的法律關係之不同:確定支付命令之內容與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乃不同訴訟標的 參、爭點壹部分:主要涉及乙對甲是否構成侵權行為之判斷 肆、爭點貳部分:主要涉及侵權行為效果之判斷 伍、解決建議:裁判以追求實質公平正義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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