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臨檢;令狀;相當理由;不確定法律概念;種族剖繪;概括性授權 |
| 中文摘要: |
臨檢,雖屬警察機關例行性、常態性的業務,但很奇怪的是,有很長一段時間,竟處於法規範不足,甚至是欠缺的狀態。而在大法官做出釋字第 535 號解釋,以及因此制訂的警察職權行使法後,如此的法律不足或欠缺的情況,似乎獲得了解脫。只是不管是大法官解釋,抑或是警察職權行使法,對於臨檢的規範仍屬模糊下,因此所生的爭議,並未因此減少。當然,臨檢法制所遭遇的困境,非我國獨然,本文即以美國於 Terry 案所建立的法則為開始,再以我國臨檢法制的問題,以來為相互對映。
|
| 目 次: |
壹、前言 貳、美國的 Terry Stop 一、Terry 案 (一)原因案件 (二)聯邦最高法院判決 三、後續影響 (一)合理懷疑如何判斷 (二)種族剖繪的問題 參、警察臨檢法制之檢討-從釋字第 535 號解釋到警察職權行使法 一、警察的雙重功能與角色轉換 二、釋字第 535 號解釋 (一)原因案件 (二)解釋文重點 (三)解釋文的問題 三、警察職權行使法臨檢規定之問題 (一)模糊性仍然存在 (二)發動門檻與釋字第 535 號不一致 (三)無法防止警察遁入警察法 三、臨檢法制必須調整 肆、結論
|
| 相關法條: |
 |
| 相關判解: |
 |
| 相關函釋: |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