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吹哨者;公務員;洩密;舉發;公務秘密 |
中文摘要: |
對於發現問題並及時揭露之人當今稱為吹哨者,或稱告密者、揭弊者。此一詞之意義乃指社會之中,專門於私人企業或政府部門的員工在發現內部有弊端時,對外向第三人或社會大眾揭露,使他人得以知悉其內部弊端的情形。本文以下所要討論的核心問題,聚焦在公部門之中,亦即,基於揭弊而洩密的公務員是否應被論以刑法第 132 條公務洩密罪。
|
目 次: |
壹、前言 貳、「揭弊」與「洩密」的義務衝突 參、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概況 一、機關內部不法資訊揭露者保護法草案 二、公益揭露人保護法草案 肆、德國法對洩漏違法秘密者之處理 一、德國洩漏公務秘密罪之簡介 (以上刊載本期) (以下待續) 二、對洩漏違法秘密者刑責之處理 伍、 現行公務洩密罪的可能處理方式 一、要件適用上之說明 二、揭弊者之洩密刑責 陸、結論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