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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訂立勞動契約應注意事項-新修正勞基法第 9-1 條之因應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鍾文岳
出版日期: 2016.10
刊登出處: 台灣/萬國法律第 209 期/109-134 頁
頁  數: 26 點閱次數: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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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萬國法律基金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勞資關係
中文摘要: 近來社會益趨多元化,勞僱型態需求也包羅萬象,彼此權利義務意識逐漸提高,爲避免紛爭發生的不二法門,除加強勞資溝通之外,將勞資關係的權利義務在訂約時規範清楚,留下書面契約供日後確認依循也非常重要。而對於要如何利用公平的契約提供員工合理的薪資待遇,並避免熟知公司機密或技術的幹部及專業人員到競爭對手公司工作,以免危害公司的競爭力,此乃本文試著去探討的重要議題。
目  次: —、前言
二、僱傭、委任與承攬契約的區別及實益
三、僱傭契約內容建議記載事項
四、保密協議及離職後之競業禁止(新修正勞基法第 9-1 條之因應)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鍾文岳,訂立勞動契約應注意事項-新修正勞基法第9-1條之因應,萬國法律,第209期,109-134頁,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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