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資訊隱私;個人資訊自決權;線上人格權;被遺忘權 |
中文摘要: |
本文先就被遺忘權的憲法基礎究屬資訊自決或資訊隱私稍作釐清後,其次就被遺忘權與其他個資法上的請求權基礎間關係加以釐清後,再針對被遺忘權本身的要件略為分析,最末則是強調在資訊時代中,個人必須保有最起碼的被遺忘之可能性以作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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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問題意識:被遺忘權的基本權利性質與定性 貳、前提問題:資訊自決或資訊隱私? 一、不同的繼受法制來源 二、資訊隱私與資訊自決下的資訊範圍 三、我國個人資料保護與被遺忘權的憲法基礎 參、被遺忘權作為補充個資法既有的請求權之用 肆、被遺忘權作為經過一定時間後個資保護的補充機制 伍、被遺忘的可能性作為網路時代下人格保護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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