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對審制度;羈押閱卷;偵查秘密;偵查辯護 |
中文摘要: |
偵查階段之羈押審查程序,是由檢察官提出載明羈押理由之聲請書及有關證據,向法院聲請裁准之程序。檢察官就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有關證據,讓法官判斷是否裁准羈押之參考,此乃為剝奪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之依據。而羈押制度主要考量,是防止犯罪嫌疑人逃亡、滅證,確保刑事程序順利進行以及刑罰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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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羈押閱卷的之「立法」評估 一、偵查羈押≠審判羈押 二、資訊獲知≠卷證影印 三、偵查秘密≠限縮辯護 參、偵查羈押閱卷之規範模式 一、法官不能「公親變事主」 二、偵查法制之「本土化」思維 肆、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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