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瀆職;貪污;公務員;職務 |
中文摘要: |
對於貪污瀆職犯罪的保護法益為何?其對象是否為公務員手上所掌職務的廉潔性、不可收買性或職務的信賴?或者公務員在貪污瀆職犯罪中所扮演的甚至是加害人角色?在貪污瀆職犯罪之保護法益漸漸清楚界定後,職務的概念是否便成為貫穿公務員犯罪最為重要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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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前言:「職務」概念與貪凟犯罪的保護法益 二、忽大忽小的「職務」概念 三、利用「職務」與利用「身分」必須加以區辨 (以上刊載本期) (以下待續) 四、公務員從不同角度濫用職務之行為立法者作不同犯罪立法 五、透過「職務」概念對公務員犯罪作目的性限縮 六、依「職務」概念適度框限洩密罪範圍 七、依「職務」概念判斷是否刑法上的「公務員」 八、掌握「職務」概念以判斷對價關係 九、代結語:從「職務」概念思考斡旋犯罪與影響力交易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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