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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濫用診療信賴關係促成性交的刑法評價-評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05 年度侵上訴字第 232 號判決
編著譯者:
蔡聖偉
出版日期:
2017.12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刑事法評論
/
第 7 期
/142-146 頁
頁 數:
5
點閱次數:
691
下載點數:
20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蔡聖偉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利用權勢機會性交
;
妨害性自主
中文摘要:
刑法第 228 條第 1 項的構成要件描述明顯過寬,解釋時必須有所限縮。法條臚列的依賴或權力關係會形成一方當事人的權威與信賴地位,倘若行為人有意地利用這樣的機會促成性接觸,即便得有同意,亦屬不當影響相對人的性自主。依此,本條的適用專限縮在行為人濫用其特殊優勢地位的情形,典型的途徑是透過預示惡害(脅迫)的方式,但不以此為限,有時亦可透過「濫用信賴關係」來實現。在診療關係中,由於醫師居於專業的權威地位,相對人往往欠缺相關知識,當醫師謊稱性接觸具有醫學上的必要性時,對方亦會選擇尊重其判斷,自屬本罪所要求的地位濫用。
目 次:
壹、本案事實
貳、爭點
參、判決理由
肆、簡評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74-1、174-2、174-3、221、224、228 條 (105.11.30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33 年上字第 262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43 年台上字第 487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57 年台上字第 1846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103 年度台上字第 2228 號 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 42 年度台上字第 290 號 刑事
最高法院 98 年度台上字第 1804 號 刑事判決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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