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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探討真品平行輸入之商品所有人使用商標範圍-以智慧財產法院判決為中心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洲富
出版日期: 2018.02.01
刊登出處: 台灣/智慧財產權第 230 期/6-13 頁
頁  數: 6 點閱次數: 1303
下載點數: 24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林洲富
關 鍵 詞: 行銷競爭攀附混淆誤認商標之使用相關消費者真品平行輸入國際耗盡原則
中文摘要: 商標權人對於真品平行輸入之商品,除不得主張商標權外,真品所有人將商標使用於週年慶之行銷,將商標用於與其商品有關之商業文書或廣告,其屬使用他人商標符合交易習慣之誠信方法,商標權人亦不得主張受商標權效力所拘束。
目  次: 壹、前言
貳、真品平行輸入之涵義
一、適用國際耗盡原則
二、權利耗盡之例外
三、使用他人商標之限制
四、權利耗盡僅限於真品本體
參、交易習慣之誠信方法使用
一、商標權之限制要件
二、商業通常使用方法
三、合理使用之界定
(一)指示性合理使用
(二)描述性合理使用
肆、不正競爭之判斷
一、欺罔或顯失公平
二、以真品為贈品促銷
伍、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洲富,探討真品平行輸入之商品所有人使用商標範圍-以智慧財產法院判決為中心,智慧財產權,第230期,6-13頁,2018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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