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行政程序重啟與行政法院判決間之關係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周佳宥
出版日期: 2018.01.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184 期/6-8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1317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周佳宥
關 鍵 詞: 判決既判力重開行政程序撤銷權
中文摘要: 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係針對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考量保護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及確保行政合法性,例外地對已發生形式確定力之行政處分再為審查。惟行政處分若已提起行政救濟且經行政法院,實體判決確定,因考量判決既判力及相關救濟配套措施,故本文認為僅能提起再審之訴不得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規定申請程序重啟。
目  次: 壹、爭點
貳、解析
一、法條運用與解釋
二、具體問題:發生確定力之行政法院判決與申請原處分程序重開之關係
(一)否定說
(二)肯定說
(三)折衷說
三、本文見解
參、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周佳宥,行政程序重啟與行政法院判決間之關係,月旦法學教室,第 184 期,6-8 頁,2018年01月15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