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羈押;法律扶助;強制辯護;自我辯護權;預備諮詢律師 |
中文摘要: |
法律扶助的有無,往往是決定被告是否能夠有效訴諸訴訟的前提,因此刑事訴訟中律師援助辯護的保障問題,就更形重要。但所有遭到刑事訴追的被告,有權親自替自己辯護或透過自己選擇的律師協助辯護,因此,被告有權拒絕國家所提供之任何公設辯護人或指定律師的協助辯護。自我辯護權是基本審判權利,法院亦應當避免絕對的限制個人在刑事訴訟中無辯護人協助,而親自為自己答辯之權利。此外,刑事被告的法律扶助,是公正審判權之基本要素,現行法相關辯護制度之規定,仍有待配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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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辯護扶助之精神 參、辯護倚賴權之制度性保障 肆、實質辯護與自我辯護權之衝突 伍、第三審程序的制度問題 陸、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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