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工作時間除外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延長工時工資 |
中文摘要: |
保全人員每日平均工作 14 個小時,每個月平均工作 330 小時,但不論每個月工作時數多少,月薪都是固定。保全人員覺得極不合理,其主管表示其工作係適用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之工作,因此沒有延長工時工資請求權。保全之工作時間是否符合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之規定?適用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工時除外規定之勞工是否因而喪失延長工時工資請求權?
|
目 次: |
壹、爭點 貳、解析 一、工時除外適用規定之立法理由 二、勞基法第84條之1規定之要件 (一)適用行業與適用對象 (二)應由勞雇雙方以書面約定 (三)約定內容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四)勞雇雙方之書面約定應報請當地主管核備 參、結論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