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工作時間除外適用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鄭津津
出版日期: 2018.03.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186 期/28-30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1044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鄭津津
關 鍵 詞: 工作時間除外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延長工時工資
中文摘要: 保全人員每日平均工作 14 個小時,每個月平均工作 330 小時,但不論每個月工作時數多少,月薪都是固定。保全人員覺得極不合理,其主管表示其工作係適用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之工作,因此沒有延長工時工資請求權。保全之工作時間是否符合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之規定?適用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工時除外規定之勞工是否因而喪失延長工時工資請求權?
目  次: 壹、爭點
貳、解析
一、工時除外適用規定之立法理由
二、勞基法第84條之1規定之要件
(一)適用行業與適用對象
(二)應由勞雇雙方以書面約定
(三)約定內容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四)勞雇雙方之書面約定應報請當地主管核備
參、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鄭津津,工作時間除外適用,月旦法學教室,第 186 期,28-30 頁,2018年03月15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