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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公務員懲戒制度之改革
編著譯者:
陳清秀
出版日期:
2018.04.28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342 期
/32-36 頁
頁 數:
5
點閱次數:
644
下載點數:
20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陳清秀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公務員
;
懲戒制度
;
懲戒處分
;
懲戒機關
;
一行為不二罰
;
比例原則
中文摘要:
公務員身份應給予特別保障,以確保其執行公務無後顧之憂,能夠戮力從公。其懲戒措施之目的,在確保國家公務員之優質的公務給付能力,以維持合法的、有秩序的、且值得信賴之行政權行使。此不僅可以預防公務員違法失職行為,同時懲戒制度也可以維持國家機關之信譽與人民對於政府之信賴。
目 次:
壹、前言
貳、從處罰法定原則以及明確性原則,探討公務員懲戒制度
參、從衡平法則以及「罪責相當性原則」探討公務員懲戒制度
肆、從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探討公務員懲戒制度
伍、從公務員生存權之保障,探討懲戒制度
陸、懲戒機關應法院化
柒、結語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5、16、23 條 (36.01.01 版)
公務員懲戒法 第 2、3、9、10 條 (104.05.20 版)
會計師法 第 41、61 條 (107.01.31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313 號
釋字第 367 號
釋字第 394 號
釋字第 396 號
釋字第 432 號
釋字第 446 號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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