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公民不服從;阻卻不法;政治正當性;憲政體制;318 學運 |
中文摘要: |
我們都說公民不服從是一個有政治正當性的行為,但是拿到法律上來說,如何有可能去承認一個有正當性但是不合法的狀態?我一直覺得十分的疑惑。如果我們要認為它真的有正當性,而且有憲政高度的正當性,那麼在刑法的場合就應該接受這個正當性是一個合法化的事由、是一個正當化的事由。但是我知道,要走出這一步都一直非常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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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John Rawls 談公民不服從理論之三個層次 對於 318 判決的意義 思想的困局-從政治正當性到阻卻不法 「正當但不合法」對公民不服從概念的侵蝕 「體制正義」作為阻卻不法事由 法律跟司法皆應終於憲政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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