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實務法學:刑法類(最高法院 106 年度台上字第 2825 號刑事判決等 19 則裁判之說明)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鈺雄王士帆
出版日期: 2018.02.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裁判時報第 68 期/118-130 頁
頁  數: 17 點閱次數: 962
下載點數: 68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王士帆
關 鍵 詞: 自動釋放人質犯罪終了發還被害人總額原則在場義務因果聯絡關係查證義務喪失意思自由不法所有意圖重刑判決限製出境審查被害人證詞補強違法利誘共犯自白違反通知義務心情日記一致性理論上訴不可分他案監察
中文摘要: 本期收錄數則最高法院裁判要旨。其中,106 年度台上字第 2825 號判決與販賣毒品之共同正犯或幫助犯之認定有關。106 年度台非字第 134 號判決爭點涉及竊盜、搶奪之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依刑法第 38 條之 1 第 5 項規定,為優先保障被害人因犯罪所生之求償權,犯罪所得限於個案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時,始無庸沒收。106 年度台上字第 770 號判決重申犯罪所得之沒收採取總額原則。106 年度台上字第 2932 號判決針對肇事逃逸罪,表示駕駛人於肇事致人死傷時應有在場之義務。106 年度台上字第 2933 號判決是刑法第 226 條第 2 項羞憤自殺規定的罕見裁判。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鈺雄、王士帆,實務法學:刑法類(最高法院 106 年度台上字第 2825 號刑事判決等 19 則裁判之說明),月旦裁判時報,第 68 期,118-130 頁,2018年02月15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