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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論新租賃法的法律適用與租賃住宅服務契約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冠甫
出版日期: 2018.09
刊登出處: 台灣/土地問題研究季刊第 17 卷 第 3 期/113-127 頁
頁  數: 15 點閱次數: 1805
下載點數: 60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陳冠甫
關 鍵 詞: 消費關係契約自由定型化契約代管契約
中文摘要: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已經實施生效並開始施行。據此,隨著生效時間進行,租賃糾紛事件產生後,將衍生許多法律問題。雖然租賃糾紛事件單一標的之金額並非鉅,但因為涉及到兩百多萬戶租屋族的權益以及租賃服務產業的發展風險;甚至可能因此衍生集團訴訟的訴訟類型。本法之立法結構為了結合我國現有的民法與消費者保護法、土地法等既有針對房屋租賃的規範,選擇以二分法作為法律適用的分野。但因本法立法並不周延,其結構性的疑義將逐漸產生。
因此本文透過條文間的立法解釋與體系解釋,嘗試提出對於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的適用方向,作為將來實務運作之參考基準。故論述重點在於法律層面的交錯適用論點為主,並且兼及建構住宅租賃服務契約的類型化,以及契約定性。希望透過本文可以提前預測本法施行生效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並做為將來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的參考依據。
目  次: 一、前言
二、租賃服務業定型化契約概說
三、租賃住宅服務契約之消費關係與非消費關係
四、租賃住宅服務契約之契約性質
五、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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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甫,論新租賃法的法律適用與租賃住宅服務契約,土地問題研究季刊,第17卷第3期,113-127頁,2018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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