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財務報告不實;重大性要件;證券交易市場 |
中文摘要: |
由於公司的財務報告除對投資大眾之投資判斷具有重大影響外,財務報告不實亦常伴隨著掏空公司資產或非常規交易等不法行為,故各國莫不立法禁止。而對於財務報告不實罪是否應納入重大性要件?其判斷標準為何?本文以下將做說明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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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要點】 【分析】 壹、證交法第 171 條第 1 項第 1 款與第 174 條第 1 項第 5 款之區別 貳、財務報告不實罪應否納入重大性要件 參、重大性之判斷標準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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