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公訴權;檢察審查會;不起訴處分;參審制度;陪審制度;行政簽結 |
中文摘要: |
近來台灣對於人民參與司法的議題討論,不應侷限於參審、陪審等制度選擇,對於檢察官公訴權行使亦應思考如何反應民意、納入社會多元價值。2017 年,日本藉由一般民眾「法律素人」參與審查不起訴處分之「檢察審查會」,議決檢察官的案件處分認為「不起訴不當」有 67 件,認為「該當起訴」者 1 件。2018.09.01~09/06,筆者就人民參與之檢察審查會議題到日本進行調查研究,分別拜訪法務省、東京地裁(第一審查檢查會)及律師公會並進行座談,深刻感受該國審、檢、辯實務人士對於本項人民參與檢察權之監督制度施行近 70 年均仍懷抱熱情,同時樂於藉此機制運作連結民眾溝通、說明,勉力縮短人民與司法的隔閡、落實司法民主「人民頭家」,亦可供關心此議題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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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不起訴之民意監督 參、司法監督之人民參與 肆、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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