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轉型正義;原轉會;獨立行政機關;原住民轉型正義;總統府 |
中文摘要: |
本文乃是針對胡博硯教授對於現行的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的組織問題的回應,並且也是從機關目標設定、職權、委員任命以及組織隸屬分別提出了具體的回應意見。但目前行政院業已起草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權利回復條例草案並已送至立法院,但是仍待審議。而在這個條例當中,也一樣設置了一個新的機關來處理原住民轉型正義的相關問題。這個用來取代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的組織可能在組織的適當性上也會有些被質疑的地方。尤其,原住民的轉型正義問題不會全然的由該機關來負責。原住民行政工作仍然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來負責,如此兩者的人員可以互相擔任嗎?而其次的問題,兩者之間的關係如何,應該如何協調又會是更大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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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觀點的整理與回應 一、機關目標的設定 二、委員的任命 三、職權 四、組織的隸屬 五、法律位階 貳、機關組織適當性的問題 參、原住民行政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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