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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區塊鏈衍生商業模式的管制-以 DAO 與 ICO 為例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王文宇
出版日期: 2019.01
刊登出處: 台灣/會計研究月刊第 398 期/70-7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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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王文宇
關 鍵 詞: 區塊鏈群眾募資分散式自治組織代幣發行加密貨幣
中文摘要: 隨著區塊鏈相關技術的蓬勃發展,新型態的商業活動與組織亦不斷推陳出新,應如何適用相關的管制規範,以適切回應交易各方所面臨的風險,誠為值得探討的問題。本文將就區塊鏈所衍生之分散式自治組織(DAO)與首次代幣發行(ICO),區分類型探討應適用之法律與監管議題。
目  次: 新型態商業組織-分散式自治組織(DAO)
DAO 缺少合法法人身分組織型態難認定
1. 虛擬商品類
2. 受益權憑證型代幣
3. 公司股權類
ICO 與一般群眾募資之差異
1. 去中心化的程度
2. 投資領域與回報模式
3. 發起人資格
4. 營運模式
5. 市值的判斷
6. 產品目的
區塊鏈監理法制的挑戰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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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宇,區塊鏈衍生商業模式的管制-以DAO與ICO為例,會計研究月刊,第398期,70-75頁,2019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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