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吹哨者;財報不實;免責抗辯;注意義務 |
| 中文摘要: |
我國證交法對於揭發財報不實的吹哨者是否可以因此主張免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未明文規範。則此種吹哨行為在我國是否可以保護吹哨的被告免負損害賠償責任?如何才能構成有效的吹哨?是否必須要向外部主管機關檢舉?向公司內部吹哨是否屬之?又吹哨者是否必須明確指出財報不實的部分?吹哨者是否必須辭職停止職務?凡此種種問題,在我國法制下均未明確而值得探討。本文將透過研究我國目前法院的實務見解,嘗試了解與分析我國法制下財報不實吹哨者免責抗辯之現況並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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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財報不實吹哨者免責抗辯 參、我國法院相關判決分析 一、案例一 (一)相關事實與法院判決 (二)判決分析 二、案例二 (一)相關事實與法院判決 (二)判決分析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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