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揭弊者;證人保護;保密;安置計畫;認罪協商 |
| 中文摘要: |
由於貪污罪具有高度的隱密性,再加以其無被害人存在,故往往難以被察覺,而亟需藉由揭弊,以來發掘此類犯行。只是對於不法資訊的揭露者,最可能遭到的不利對待,若屬於機關內部的成員,重則以免職、解聘等,輕則以工作的歧異對待。而就機關外部者而言,則可能是因此喪失與機關間,取得契約等的地位。而不管是機關內部或外部者,亦皆可能因揭弊,而帶來自己或家人的身體、自由,甚至是生命遭威脅的不利對待。而目前對於貪污揭弊最主要的保護依據,即是證人保護法,本文即以此法之檢討為探討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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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貪污揭弊者的定義及其負擔 参、證人保護法對貪污揭弊者的保護規範及其問題 肆、未來的修法方向-代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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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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