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一例一休制度;週休制;變形工時制;責任制工時 |
中文摘要: |
我國工時制度雖有許多參考日本法制之處,然一例一休制度並非參照日本制度而來。日本之前雖然也是逐步將法定工時降為每週 40 小時,但其一向維持每 7 日休 1 日之週休制。而變形工時制與責任制工時於立法時,雖參酌了日本的制度,但並非直接引進日本的制度,而是將其加以修改後,方引進我國。例如 4 週變形工時制,日本為例假亦不受 7 日休 1 日限制之完全 4 週變形工時制,而臺灣則為例假仍受到 2 週應休 2 日限制之不完全 4 週變形工時制 。而責任制工時與日本的裁量勞動制,看似相似,然而實際上卻有許多不同之處,以至於日後衍生的問題,亦不相同。以下茲先介紹日本的裁量勞動制,再與我國的責任制工時比較後,指出兩者的不同之處,並檢討相關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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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日本裁量勞動制 一、裁量勞動制的效力 二、裁量勞動制的種類 三、日本裁量勞動制的動向 參、代結語-日本裁量勞動制與我國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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