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
法學期刊
論著
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
升學考試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土地法實務導讀(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判字第 1 號判決等 2 則裁判之說明)
編著譯者:
陳立夫
出版日期:
2019.02.28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362 期
/175-184 頁
頁 數:
10
點閱次數:
575
下載點數:
40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陳立夫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土地登記
;
袋地通行權
;
相鄰關係
中文摘要:
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判字第 1 號判決、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106 年度訴字第 168 號判決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或見解,在理論或實務上具有重要意義,特別說明如下:
一、登記事項與登記原因證明文件所載內容是否不符致有錯誤,自係依登記當時的法令依據來檢視觀察。又登記錯誤之更正,與已經登記之土地或建物,因標示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動之變更登記,分屬不同性質之登記事項,而是否符合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要件,與該登記內容是否錯誤而得予更正,更是不同層次的二個問題。二、登記事項與登記原因證明文件所載內容是否不符致有錯誤,自係依登記當時的法令依據來檢視觀察。又登記錯誤之更正,與已經登記之土地或建物,因標示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動之變更登記,分屬不同性質之登記事項,而是否符合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要件,與該登記內容是否錯誤而得予更正,更是不同層次的二個問題。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757、758、759、779、787、789 條 (104.06.10 版)
土地法 第 37、69 條 (100.06.15 版)
土地登記規則 第 1、2、4、13、49、108、108-2 條 (107.11.16 版)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 204、205 條 (106.01.09 版)
相關判解:
最高行政法院 93 年判字第 1392 號 判例
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判字第 1 號 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 78 年度判字第 322 號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106 年度訴字第 168 號 判決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