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沒收;共同正犯;連帶沒收;共同沒收 |
中文摘要: |
刑法第 38 條之 1 規定犯罪所得應予沒收。行為人若僅有一人,沒收尚屬容易;然當有多數行為人時,問題即相形複雜:行為人間究竟如何分配犯罪所得?若窮盡調查能事後仍無法確定分配方式,法院是否仍應宣告沒收?如何宣告?實務一度以「連帶沒收」處理多數共同正犯獲有犯罪所得之情況;不過,實務現已揚棄連帶沒收,改採「共同沒收」之見解。上述見解轉變幅度甚大,期間又適逢刑法沒收制度發生變革,過往論理基礎多有動搖,因而深值探究。本文企圖自理論與案例出發,簡要梳理、評析實務見解,以期豐富相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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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案例與問題 貳、案例解析 一、違法行為 二、沒收標的 三、沒收當事人 (以上刊載本期) (以下待續) 四、例外排除 參、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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