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地方自治;地方財政;權限劃分;補助金;大眾捷運法;鐡路法 |
中文摘要: |
地方自治為憲法上垂直權力分立的重要機制,攸關臺灣民主政治發展是否健全,在 2018 年底舉行地方選舉,部分縣市因政黨輪替,新上任的縣市長對原來舊有規劃,各自有新的遠景與新的規劃,對於若干進行中的交通建設(鐵路或捷運),提出了暫緩或停止興建的訴求,引發許多討論甚至質疑的聲浪,就其根本原因,則涉及到了地方對其權限的範圍界定與財源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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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問題緣起:選舉過後,塵囂又起 貳、中央與地方關於「交通」權限劃分的難題 一、憲法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的考察 二、法律層面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的考察 參、地方自治財源負擔與補助金分配的糾葛 一、補助金分配之適正要求 二、財源來源與財政支出負擔標準之建構 肆、結語:未竟之功的地方自治與地方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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