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誠實信用原則;專利權;禁反言原則;權利失效原則 |
中文摘要: |
以「誠實信用原則」限制專利權人之權利實施,並非我國所創見,在「標準必要專利」之權利實施爭議中,亦有不少國家從誠實信用原則之角度出發,藉以衡平標準必要專利權人之權利實施與權利使用者之間的利益。然而,我國法院具體上應如何適用在專利實施案例,在何種情況得以「誠實信用原則」限縮專利權之實施,包括專利法下之專利損害賠償請求權或是民法上之不當得利請求權,並無明確之見解。本文將先從我國法下的「誠實信用原則」衡平功能及具體類型加以探討,並進一步整理相關實務見解以了解個案具體適用情況,再從其他國家類似專利權實施限制案例來看誠實信用原則之應用,最後提出本案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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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我國法下的誠實信用原則 一、概說 二、「誠實信用原則」之衡平功能 三、「誠實信用原則」類型 (一)禁反言原則 (二)權力失效原則 四、實務見解 (一)調整兩造權利義務關係 (二)禁反言及權利失效原則 (三)訴訟行為亦有「誠實信用原則」之適用 四、法律效果 參、其他國家相關案例 肆、結論 一、「誠實信用原則」是調整雙方利益之方法 二、利益衡量之必要 三、具體案例類型化之需求 四、帝王條款謙抑思想之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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