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司法院釋字第 756 號解釋;受刑人;秘密通訊自由;言論自由 |
中文摘要: |
司法院於民國 107 年 12 月 1 日頒布大法官釋字第 756 號解釋針對受刑人書信往返之部分給予相當程度的鬆綁,對於受刑人之權利定性及理解有了新的思維,凡此也成為本文撰寫之動機,而做出以下初探及想法。爰為文如下供有識之士參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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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前言 (一)受刑人之困境 (二)受刑人之權利探討 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756 號解釋內文之要及說明 (一)第一部分-閱讀書信部分 (二)第二部分-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 82 條問題 (以下刊載本期) (三)第三部分-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 81 條第 3 項 (四)違憲定期失效效力 三、目前實務見解研究 (一)本號解釋之進步意義彰顯 (二)本號解釋之未盡之憾 四、論者評析 (一)特別權利關係之暮鼓晨鐘 (二)總結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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