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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審查會;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起訴裁量主義;起訴法定主義 |
中文摘要: |
日本的檢察審查會制度,是檢察官將案件不起訴處分時,因不服決定的被害人、告訴人、告發人等提出聲請,而由有選擇權的國民當中以抽籤選任 11 名檢察審查員,審查該不起訴決定是否妥當的制度。本文首先將介紹日本檢察審查會制度,並探討台灣不起訴處分之監督制度方案,提出改革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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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一、日本檢察審查會制度 二、問題所在 貳、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及事後監督(規制)的方案 一、臺灣關於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二、對於不起訴處分之事後監督(規制)方案 參、不起訴處分事後監督(規制)方案之檢討 一、I 說=現行制度之維持、改善 二、II 說=全面的檢察審查會制度 三、III 說=補充性的檢察審查會制度 肆、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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