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假處分;當事人恆定;強制執行;保全 |
| 中文摘要: |
本文擬以處分禁止假處分為中心,探討實施假處分執行後,假處分債務人就系爭物之處分權限應受何等限制?在假處分所具處分禁止效或執行保全效之下,其所發生之當事人恆定效具有何種作用、機能,究與民事訴訟之當事人恆定主義有何異同?假處分之本案判決確定後,假處分債權人如何據以強制實現其權利?其與當事人恆定主義下本訴訟之確定判決所生執行力擴張有何異同?故對此等問題之妥適解決,對於假處分制度之目的達成、機能發揮及運作健全,應屬必要且為有益。
|
| 目 次: |
壹、緖言 貳、處分禁止假處分之當事人恆定 一、假處分違反行為之相對無效 二、假處分之當事人恆定效 參、本案判決效力之主、客觀範圍 一、執行力之主、客觀範圍擴張 二、既判力之主觀範圍擴張 肆、結語
|
| 相關法條: |
 |
| 相關判解: |
 |
| 相關函釋: |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