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購物平台;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審查標準;商標權人;消費者;侵權責任 |
| 中文摘要: |
對於購物平台所銷售之商品係屬侵害他人商標權之仿冒品,則購物平台對於商標權人是否應負侵權責任?如要負責,其注意義務或審查責任的界限如何?若完全不必負責,對消費者及商標權人之權益保障,自有不足;但限制過大,造成對此商業服務模式之限縮,反不利於消費者。兩難局面,考驗司法實務因應此一新興商業模式,在興利與除弊間,如何均衡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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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購物平台注意義務之審查 一、實務注意義務審查標準 二、從契約責任推論商標侵權之商榷 三、購物平台為出賣人是否即應負侵權責任 四、從行為效益及防範避免之負擔審視購物平台之注意義務 五、真品平行輸入商品(水貨)之注意義務 六、通知取下原則對注意義務之影響 參、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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