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司法官評鑑機制;司法官淘汰機制;司法改革;司法菁英思考模式 |
中文摘要: |
汰除不適任司法官的幾何之路,是司法改革外界關注的議題,如何健全法官、檢察官評鑑、監督、淘汰機制,以回應社會期待,才能提高司法公信力。現行「法官法」評鑑制度實施迄今已逾六年,評鑑委員會實際收案、做成決議之數量屈指可數,與汰除不適任司法官之初衷有間,已有修正之必要,究其原因,尤以:(一)請求評鑑時效明顯過短、(二)個案當事人與請求評鑑者於評鑑程序欠缺參與權,正當法律程序有所不足、(三)評鑑委員會欠缺主動調查權,(四)決議程序之外部監督性質不足,最為明顯。以及(四)對檢察官評鑑之機制在偵查不公開的保護傘下,幾乎是完全失靈。依據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今年 3 月 22 日所公布之「107 年全年度臺灣民眾對司法與犯罪防制滿意度之調查研究」,其中民眾對法官的信任度只有二成多,對檢察官則是三成多,持續探底。為何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始終低旋?關鍵就在於不適任司法官的退場機制失靈,無法有效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維護司法尊嚴,提高司法公信力,也成為奢望。例如現行《法官法》規定,「司法院應每三年至少一次完成法官全面評核,其結果不予公開,評核結果作為法官職務評定之參考」,但目前未有任何一件經評核後需交付個案評鑑。
|
目 次: |
壹、前言:司法公信力低落與司法官的退場機制關聯性 貳、現行法官法有關評鑑機制無法讓人民接近使用 參、換位思考司法的使用目的 肆、結語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