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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民事類實務導讀(最高法院 107 年度台上字第 867 號民事判決等 3 則裁判之說明)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忠五
出版日期:
2019.07.14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371 期
/291-302 頁
頁 數:
14
點閱次數:
1503
下載點數:
56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陳忠五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違約金
;
履約保證金
;
社團法人
;
總會之決議
;
寺廟信徒大會之決議
;
以擲筊方式決定管理組織之變更
;
承攬人之瑕疵擔保責任
;
定作人之契約解除權
;
工作完成前發生瑕疵
;
瑕疵重大
中文摘要:
最高法院 107 年度台上字第 867 號民事判決、最高法院 107 年度台上字第 1444 號民事判決及最高法院 107 年度台上字第 1653 號民事判決等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或見解,在理論或實務上具有重要意義,特別說明如下:
一、承攬人依工程承攬契約約定,繳交給定作人的「履約保證金」,是否具有「違約金」性質,適用民法第 252 條「違約金過高酌減」之規定?二、寺廟召開信徒大會,議決管理組織型態變更事宜,以舉手進行表決,惟未完成時,會議主席在未經出席信徒決議的情形下,逕自以擲筊方式作為表決方式,於此情形,其以擲菱方式表決所為決議,效力如何?三、定型化契約條款的程序管制與實體管制,二者在論證層次、規範功能上,均有不同,不應混淆。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陳忠五,民事類實務導讀(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867號民事判決等3則裁判之說明),台灣法學雜誌,第371期,291-302頁,2019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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